為進一步提高我單位的采購效率、能力及水平,更好的推動我單位工作的順利開展,現真誠歡迎各行各業符合相關條件的供應商與我單位開展合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時間:自征集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生效,本公告長期有效;
二、征集范圍:凡有意向與鄭州市公安局合作的各行各業供應商均可參加,不限制行業及類型;
三、征集基本要求: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四、征集方式:供應商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69620708@163.com)將以下資料按順序掃描成冊(格式:PDF文件)發送至郵箱;
(1)征集資料登記表(格式詳見附件,請勿更改表樣);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掃描件;
(3)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證明材料(如營業執照);
(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6)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7)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自行承諾,格式自擬)
(8)供應商認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資料:企業簡介、資質證書等
注:(1)格式要求:電子文件命名:公司名稱+征集資料(1個壓縮包);
(2)以下情況將拒絕其報名:①提交的材料未按要求加蓋公章;②報名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③未將報名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
(3)供應商應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一經發現有虛假資料,征集人有權取消其合作資格。
五、征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次申請與我單位后續具體項目無直接關系且沒有義務確保各供應商的具體工作數量,所有供應商申請資料恕不退還,請各供應商自行評估風險,并自行承擔。
2、本次征集活動結果無需向各供應商做出任何書面或口頭解釋。
七、聯系方式
征集人:鄭州市公安局
地址:鄭州市二七路110號
聯 系 人:張老師
聯系方式:0371-69620745
附件:征集資料登記表
遞交征集資料登記表
項目名稱 | 鄭州市公安局供應商合作征集 | ||
供應商名稱 | |||
遞交日期 | 年 月 日 | ||
統一社會 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成立時間 | |||
公司地址 | |||
公司主營業務 (限報3類) | |||
聯系人姓名 | 聯系電話(手機) | ||
電子郵箱 | 聯系電話(固話) | ||
備注 | 1、請認真填寫以上所有資料,并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須加蓋單位公章。 3、登記表電子版及需遞交的資料電子版須發至指定郵箱方為報名成功。 | ||
公司名稱(蓋公章):
時間: 年 月 日 |